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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7-21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暑假前后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7-21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暑假前后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1 09:05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暑假前后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区直校(园)、民办校: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安全亡人事故。6月17日广东河源市车辆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6月21日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致31死7伤;6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5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网曝6月19日广东广宁、6月22日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学等相继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引起公众极大关注和愤慨。鉴于当前安全事故频发,加之暑假在即,天气炎热,汛期临近,学校校园安全不容乐观。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平安。决定以校园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暑期前后校园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放假前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园)要结合本校实际,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专题教育。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安全教育平台、

  专项教育活动等多种有效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火、防汛、防风、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诈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督促家长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可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强化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孩子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要和家长签订暑期安全责任书,回执保留在本校,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二、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校(园)要在暑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三、开展校园燃气安全治理

  各学校(园)要立即对本校食堂和餐饮点进行排查,加强燃气使用专人管理措施,整改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减压阀、灶前自闭阀以及未使用波纹不锈钢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未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使用燃气合同的,要在暑假中完成整改。液化气瓶检验临期、到期的,暑假中务必完成气瓶审验工作,确保食堂用火用气用电设施万无一失。

  四、加强校车和校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决杜绝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使用校车的学校(园)要加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酒驾、毒驾和违规驾驶,尤其在暑假和秋季开学敏感节点,加强超员、超速和违规变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的规定要求。要落实安全行驶提醒和随车照管员职责。暑假中,要完成校车的审验和维护工作。各学校(园)暑期要完善校内车辆管理制度,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包含教职工摩托车辆、电动车辆、汽车等)要设置必要的物理隔离,全力护航师生平安出行。

  五、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

  各学校(园)暑期有修缮维护工程的,要与有资质的工程承包方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在临时动火、吊装作业、拆除脚手架、高空作业等危险环节中,安全措施要到位并加强监督和提醒,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汛期校园安全工作

  各学校(园)在暑期中,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充分利用家长群、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介,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出预警提醒和宣传避险知识,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地质变化观察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科学有效应对,减少学校财产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七、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培训

  各学校(园)假期中,要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职能科室人员、任课教师、保安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山西省细化的56条具体措施、《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要明确要求,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八、密切关注校园舆情

  各学校(园)要加强与网监部门和辖区派出所的联动配合,强化校外学生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班级群、工作群等管理,积极应对处置涉生舆情,防范舆情的发酵。

  九、严格执行暑假值班护校制度

  暑假期间,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并明确工作责任。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暑假期间,原则上,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如确因教育教学需要举行集体活动,须提前5天按规定报批,并制定好周密的安全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中心小学、区直校(园)、民办校要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尤其是中心小学要通知到辖区所有学校(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局督导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校(园)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追究责任。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