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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湖长和堤防包保责任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4 08:19 来源: 区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有关河堤乡(镇)人民政府、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动态调整机制、责任替补机制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换届年”河湖长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堤防包保管理单位责任人对2023年度包保责任书进行签订。
二、堤防包保责任单位登录APP巡河平台,开展堤防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加大汛期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维护。
三、包保单位或责任人接到群众、河湖长或有关部门交转的问题、举报、投诉,应认真核实,及时解决。
附件:2023年盐湖区河道包保堤防段责任单位及管理责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