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特优产业)畜牧转型建设项目主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10:5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49号)文件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特优产业)畜牧转型建设项目主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资金22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7个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支持2个肉牛场标准化建设;支持3个羊场标准化建设;支持1个饲料企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参照2023年山西省畜牧业标准化建设要点)。
二、补助对象
区域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的生猪、肉牛、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饲料企业,补助对象原则上应为项目储备库已储备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2、合法的土地手续;3、合法的环评手续;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改扩建养殖场申报时提供、新建养殖场建设完毕验收前提供);5、养殖场备案登记表(改扩建养殖场申报时提供、新建养殖场建设完毕验收前提供),以上证照要求法人一致。饲料企业的申报条件参照规模养殖场。
四、申报资料
(一)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生猪、肉牛、羊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主体申报表,饲料企业标准化建设项目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改扩建养殖场申报时提供、新建养殖场建设完毕验收前提供)、养殖场备案登记表(改扩建养殖场申报时提供、新建养殖场建设完毕验收前提供),以上资质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法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养殖场开户许可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养殖场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2023年5月22日-5月29日到区畜牧中心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资料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地 点:区畜牧中心二楼改良站
联系电话:0359-8681009
附件: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肉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饲料企业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羊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