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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09:49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安排部署,为确保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按要求按时间完成专项自查工作,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自2023年4月开始,至2023年10月底基本结束。

  整治内容

  “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2022年专项自查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通信地址:运城市八一西路161号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股)

  电 话:0359-2020443

  电子邮箱:yhqjtysjscg@163.com

  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