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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16:03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贯彻省、市知识产权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盐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119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为目标,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激励创造、严格保护、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为重点,全面提升盐湖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盐湖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使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大幅增强,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科技、金融更加融合。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知识产权在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5年底,全区商标总量年均增长15%,由目前的13638件增长到21266件;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由目前的0件达到5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由目前的6件达到10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目前的8家发展到16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目前的0家发展到2家,不断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市场主体对商标品牌价值及其附加值认识有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的效果明显增强,力争到2025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专利实施转化率达50%以上,培育2家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效商标注册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继续保持全市前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结合盐湖区产业特色,制定一批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的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政策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推动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二)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
2.落实企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发明人权益分配及奖励政策。试行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声明制度。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为导向,优化专利、商标、版权奖励激励政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三)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
3.推进导航工程。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分析市场竞争及本领域国内国际前沿方向。指导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等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强化产业运行中专利制度的综合运用,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引导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目标发展运行。指导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布局,通过自主研发、许可转让、股权并购等多种途径,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推动创新平台结合国家战略导向和市场需求,建设区域特色“创新高地”。(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争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打造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紧扣生物医药、新型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等主攻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做大产业规模。加快石药银湖二期、美西林药业等项目建设,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国强高科、新源谷科技、宏明空调等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树立大抓工业的鲜明导向,支持石药银湖、瑞芝生物等打造拳头品牌产品。聚焦我区建设解州潜水泵特色专业镇的总体规划,支持以“天海泵业”等为首的潜水泵生产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着力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和知识产权转化难题。不断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与帮扶力度。坚持园区承载、龙头引领、集群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实现后发赶超,努力实现工业增效“业态兴”。(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聚力现代农业提升工程。依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重点发展五大产业,推进集群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果品饮品品牌方面,完善冷藏冷链配套设施,支持海升等重点企业,研发浓缩果汁、复合果汁等功能饮品;蔬菜品牌方面,打造王范乡刘村庄有机蔬菜等示范园,提升盐湖蔬菜品牌知名度;面食糕点品牌方面,鼓励恒信等面粉企业拓展精细加工;支持福同惠、南耀离、运康锅巴等“老字号”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解州羊肉泡、北相胡卜等特色名吃拓展市场空间,努力实现农业提质“村社富”。(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打造文化版权精品工程。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鼓励支持个人和版权企业创作具有较高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原创作品并进行作品自愿登记,对符合优秀出版物、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广播影视剧本、品牌刊物、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等扶持政策的版权精品给予一定资助。开展版权示范工作,每年遴选一批区级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推荐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示范条件要求的单位参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版权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打造文旅融合发展工程。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深挖文化资源,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化、品牌化发展。支持运城关公文化旅发公司开发的文创产品如“大河之东”大型鼓乐舞诗、“义结桃园”关公短剧和“河东池盐文化博览园”、“岚山根·运城印象”、“七彩盐湖”、“平常街”等景区的品牌建设和提升。充分发挥龙头景区关帝庙、“岚山根·运城印象”的带动作用,丰富文化旅游供给,讲好盐湖故事,做实“旅游+”文章。持续办好舜帝德孝文化节、关公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打造更多具有盐湖特色的文创产品品牌,实现我区文化产业从自娱自乐向市场化、品牌化转变,努力实现文旅融合“人气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程。引导企业制订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提升商标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商标文化。以做强做优企业自主品牌、市域公用品牌、产业集群品牌为重点目标,以加大品牌布局推广投入、夯实品牌质量技术基础、完善相关帮扶政策为路径,大力实施市场品牌培育提升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全市品牌高效培育,为盐湖经济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
10.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探索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供技术及服务入股、孵化培育等,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领域中的专利技术需求,建立主导产业专利池。鼓励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制,试行先实施后付费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促进“沉睡专利”“样本专利”“高价值专利”实施运用。支持重点专利技术推广运用转化,鼓励企业建设专利信息运用中心和特色专利信息数据库,为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引进专利、创造运用和推广专利提供支持。企业发生的专利技术中间试验费用和二次开发购买的专利权等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新产品。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推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开展银企对接,通过“入园惠企”、“知贷通”,推进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对接,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牵头单位:中国银行运城支行、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力度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核心产业、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蓝天”“铁拳”“剑网”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查处力度。推动全区软件正版化,强化督查力度。建立展会、专业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加大基层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主导地位,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跨国制假售假、侵犯著作权等各类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深度分析研判,提升数据作战和精准施策,完善知识产权侦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履行检察主导责任,探索适合知识产权办案的取证方式,有效克服举证难问题。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制度。探索设立“惩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展示典型案例,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着力构建协同保护。依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程序,统一行政和司法证据标准,开展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纳入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制定侵权举报奖励和维权援助制度,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和社会第三方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调处、仲裁和法律援助服务,形成快保护、同保护格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15.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工程。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企业、学校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试点示范学校、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支持奖励。2025年底试点结束后,盐湖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园区1个;省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1个、市级3个;知识产权省级优势企业2家、市级示范企业16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与运城学院等有关高校、山西省棉花科技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国网公司等国家大型企业以及有关地区和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参与有关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文化创作等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交流和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开展服务业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知识产权专家库。构建1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与我区产业特色相融合,扶持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引集聚高层次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培育2家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我区“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机制,结合“蓝天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服务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营造知识产权人文环境
18.开展文化建设工程。积极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市场、进网络”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多种形式媒体,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情况、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将知识产权教育与中小学校园文化紧密结合,鼓励中小学积极申报各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与引进工程。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布局,扩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专业人才素养层次。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高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培养与引进计划,对引进的相关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工作启动资金。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考评内容。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支持运城学院、棉科所等单位建设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等。(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党校、区工科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面、系统、扎实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支持
区财政要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专项资金投入占比,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制度,突出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投向发明创造、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等领域,充分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表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对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制定推进计划
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和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