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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2022-2023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10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2022-2023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2〕48号

发布日期:2022-12-10 15:29    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运城市盐湖区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盐湖区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秋冬季是盐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为深入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实抓细各项措施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转差。

  (二)约束性指标

  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上,完成市政府下达2022年11-12月、2023年1-3月两个阶段,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打赢散煤治理人民战争

  散煤治理是解决秋冬季采暖季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散煤燃烧没有任何污染物控制措施,属于低空排放,且点多面广,严重影响着环境空气质量。

  1.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原则,2022年11月20日前,全区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110户。其中:“煤改气”完成910户,“煤改电”1200户,共替代散煤6330吨。(区能源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严控散煤复烧。全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使用燃煤。各乡镇(街道)、盐湖高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禁煤区”和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的散煤综合治理管理水平,综合施策,实现对散煤的常态化监管。提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煤区域,“禁煤区”内禁止燃用、销售、储存、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组织开展包村大排查行动,成立散煤清零工作专班,做到包点到村、包户到人。采暖季前期,在“禁煤区”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杜绝“禁煤区”内储存、燃用散煤。从设施入户情况,热源、气源、电源保障情况,补贴政策到位情况,原有燃煤设施及散煤收缴情况等方面逐户排查,利用天然气使用量和用电量等数据,找问题、补漏洞,坚决杜绝“改而不用”“散煤复燃”现象。清洁取暖改造用户要签订禁煤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使用散煤的取消其清洁取暖补贴。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定期对洁净煤供应点煤炭产品进行抽检,确保符合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洁净煤标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3.严厉打击散煤违法销售行为。“禁煤区”内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市场监管部门对“禁煤区”内违规销售散煤行为进行打击;能源部门严查煤炭经营企业向“禁煤区”居民商户销售散煤的行为,并对查处的散煤及其制品进行追根溯源,责任追究,斩断散煤销售渠道;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禁煤区”划定范围,对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车辆依法进行查扣,对所暂扣煤炭要移送存储煤炭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4.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提前做好冬季天然气调峰保供资源储备,全力协调稳定民用天然气价格,入冬前做到应储尽储;执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煤改电”居民;加大清洁煤采购分配力度,确保应用尽用。(区发改局,区能源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强力治理移动源污染

  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直是盐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部分。

  5.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对中心城区外的商砼车、渣土车、垃圾清运车、摩托车、农用三轮车、中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动态管理清单,分析研判重点车辆通行情况及行动规律特点,分类施策,确保重点车辆底数清、状态明。(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6.合理优化中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商砼车运输通行路线和时间,科学设置重点路段及敏感区域道路绕行导向指引警示标识牌,尤其是力行中学、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禹都公园和关公像环岛各路口前端途径,设立专人专岗,在道路上方安装醒目标识牌,引导过境中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城市建成区,渣土车、商砼车绕行敏感区域,避免因交通堵塞时车辆尾气排放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区交通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7.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加大路面管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中心城区渣土车等施工车辆超速行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抛洒载运物、未清洁车体、未密闭运输、车身无标识、环保不达标、不配合管控要求擅闯禁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及区管工地抄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一次警告、两次约谈、三次列为黑名单。严厉查处中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及国六燃气拆除后处理装置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清洁能源渣土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低速载货车等各类冒黑烟车辆。秋冬防期间,燃油三轮车、摩托车等高排放车辆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8.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持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和摸排编码力度,做到施工工地、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制度,施工前向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所使用机械的相关信息(包含环保标牌、排放阶段、检测情况、油品使用情况、使用时间等),并落实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对“禁用区”所有在用机械进行监督抽测,“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Ⅲ类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对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机械进行处罚并监督维修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全力削减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工业污染依旧是污染物排放大头。近几年,盐湖区通过特别限值提标改造、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锅炉对标升级治理、重点行业无组织深度治理等减排工程,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作出很大贡献。

  9.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2年12月底前,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城分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晋运水泥厂2家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心城区34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改造的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限制生产,对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秋冬季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问题严查重处;未在9月底前完成搬迁任务的中心城区9家涉VOCs企业在2022-2023年秋冬季期间实施停产。(区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10.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10个关键环节排查问题,组织开展一轮集中整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于2022年12月底前整治完毕;对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治,做到“夏病冬治”。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11.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治理。对火电、陶瓷、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工业企业堆场、燃煤锅炉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全流程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通过收集、抑尘、净化等处理方式,实现“厂区内及周边道路无积尘、设备见本色”的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牵头)

  12.巩固锅炉整治成效。要严格锅炉准入,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审批65吨以下燃煤锅炉。市县两级建成区、集中供气已覆盖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原则不得审批生物质锅炉。2022年11月,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清零行动,检查“禁煤区”燃煤锅炉是否清理,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及运行“回头看”,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检查。(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13.推进砖瓦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2022年11月底前,现有砖瓦工业(制造烧结砖、烧结瓦、非烧结砖等产品)生产环节涉及干燥室(窑)、隧道窑、辊道窑、轮窑等生产设施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验收,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对“禁煤区”内现有的砖瓦窑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不能替代的秋冬季期间严禁生产,并在两年内退出禁煤区域。(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多措并举降低扬尘污染

  近些年来,我区正处于建设项目高速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也愈加严重,从而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着人们身体健康,同时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全区积极开展“以克论净”精细化扬尘管控专项工作,力争PM10年均浓度达到77微克/立方米。

  14.加强施工扬尘控制。秋冬防重污染天气期间,针对区管施工工地实施分类差异化管控。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管部门智慧城管联网。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区住建局牵头)

  15.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渣土运输扬尘治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装置。区管在建工地进出口(人工冲洗站)统一安装摄像头,与城管部门数字城管系统联网,实现工地现场的实时监控。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禁止入城营运。(缺少主语)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常态化路检,严查带泥上路、沿路抛洒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常态化路检工作,严查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入城营运等行为。(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16.强化裸露地面及油土路口扬尘污染治理。中心城区裸露地面扬尘治理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辖区所有裸地、堆场、未硬化停车场等,并登记在册,采取清单式管理。对所有裸地、堆场,必须采取绿化或覆盖六针以上防尘网等抑尘措施,停工日期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或裸置三个月以上的,要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地段的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区住建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17.强化商混站无组织扬尘治理。2022年11月底前,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商混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实现“四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除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全部密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负责)

  (五)坚决打击“三烧”违法行为

  焚烧秸秆、垃圾和落叶时,会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等,在高湿及阳光作用下,均易产生二次污染,且在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对人体健康及交通安全等产生较大危害。盐湖区农业发展成熟,有着丰富的生物质燃料,“三烧”污染发生现象频次高、面积大,严重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18.加大“三烧”禁烧力度。强化各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形成“有人盯、有人巡、有人管”的精细化管理机制,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人防”“技防”工作模式,运用高清视频监控,提高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法进行处罚,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格按照《运城市禁烧、禁煤量化问责办法》追责问责。同时按照20022年2号《通报》精神,严格执行“三烧”问题与办公经费挂钩。(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管理、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管控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做好落实工作。

  (六)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9.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粉磨站及矿渣粉等重点行业,严格按照生产方案要求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错峰生产,有效减少秋冬季基础排放。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错峰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区工科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分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20.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业企业全面推行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会商研判,精准分析,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分级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黄色预警期间由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调度会、橙色预警期间由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召开调度会、红色预警期间由党委主要领导组织各部门召开调度会,一线指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牵头)

  三、专项行动

  (一)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

  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组建工作专班,通过路查路检、入户抽检、流动巡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中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冒黑烟车辆、油品和车用尿素不达标、拆卸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已注销的老旧车车辆违法使用、路面抛洒和违反禁限行规定等情况。制定执法行动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执法行动

  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分队负责,以火电、陶瓷、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工业企业堆场、燃煤锅炉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为对象,以工业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环节为重点,对照行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点,对无组织排放扬尘整治工作开展自查和检查。辖区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从物料储存运输、加工处理、运行记录等方面逐项落实治理措施。严格开展现场执法,对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扬尘污染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

  (三)开展重污染天气、散煤、“三烧”专项督查行动

  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点位散煤、“三烧”开展督查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予以问责。

  (四)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加大生产、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生产、销售非标油品行为依法严查,并对不达标油品追踪溯源。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必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严峻态势,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目标责任底线。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厘清各自职责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盐湖高新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强的管控措施,实行分片包保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到单位、企业、区域。

  (二)加强管控调度

  各单位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时间和责任人。按照调度要求,加强调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利用微信群等方式每日调度、会商,部分重点任务根据工作需求及时调度。区环委办负责整理汇总,向市大气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各成员单位于每月4日前将秋冬防工作调度表发至区环委办邮箱(yhhbwk@163.com),确保任务目标按进度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新闻发布、正面宣传、反面曝光、跟踪报道、深度采访等,设立环保曝光台,政策发布栏,为秋冬防战役营造舆论氛围,避免舆情。生态环境部门与新闻媒体单位将对秋冬防专项行动全程跟踪和明察暗访,在电视台设专栏,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曝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监督通报。同时,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坚战。

  (四)严格追责问责

  区委、区政府将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贯彻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攻坚任务严重滞后、环境质量持续不降反升的,组织开展约谈或专项督察,督促落实治污责任。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附件1: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附件2:盐湖区国控点管控工作组人员名单

  

 

  附件1:

  盐湖区2022-2023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  程  措  施

  

 

  牵头单位

  

 

  产业结构调整

  

 

  工业源污染治理

  

 

  水泥、独立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022年

  12月底前

  

 

  威顿水泥集团运城分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晋运水泥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VOCs产品质量

  监督检查

  

 

  2022年

  12月底前

  

 

  加强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进口企业5批次涂料、5批次油墨、5批次胶粘剂、5批次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开展抽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储罐/装载废气

  综合治理

  

 

  2022年

  12月底前

  

 

  34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

  

 

  区工科局

  

 

  能源结构调整

  

 

  散煤治理

  

 

  清洁取暖

  

 

  2022年

  11月20日前

  

 

  全区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110户。其中:“煤改气”完成910户,“煤改电”1200户,共替代散煤6330吨。

  

 

  区能源局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2年

  12月底前

  

 

  全区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区能源局

  

 

  车船燃油品质改善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2年

  12月底前

  

 

  常态化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行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2年

  12月底前

  

 

  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实现年度全覆盖。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用车

  环境管理

  

 

  在用车执法监管

  

 

  2022年

  12月底前

  

 

  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查、油箱油品抽测。

  

 

  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

  12月底前

  

 

  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用地结构调整

  

 

  扬尘综合整治

  

 

  施工扬尘

  

 

  2022年

  12月底前

  

 

  区管施工工地占地面积5000m2以上,安装视频监控或者扬尘监测设施,并与市住建局联网。

  

 

  区住建局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区住建局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022年

  12月底前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12月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2:

  盐湖区国控点管控工作组人员名单

  

 

  监测点位

  

 

  运城中学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校区)

  

 

  运城工学院(西校区)

  

 

  禹都公园

  

 

  领办领导

  

 

  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

  孙中全

  

 

  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

  孙中全

  

 

  区长

  彭梦森

  

 

  区长

  彭梦森

  

 

  责任领导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霖

  

 

  副区长

  杨  伟

  

 

  副区长

  崔林峰

  

 

  副区长

  董学亮

  

 

  副区长

  柯彩云

  

 

  副区长

  霍国荣

  

 

  副区长

  景小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卫晓军

  

 

  协调人

  

 

  区政府办副主任

  解治国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董  青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

  薛慧康

  

 

  区政府办副主任

  裴军强

  

 

  包点责任人

  

 

  市生态环境局

  盐湖分局副局长

  陈立新

  

 

  市生态环境局

  盐湖分局副局长

  孙闻达

  

 

  市生态环境局

  盐湖分局局长

  薛新鹏

  

 

  市生态环境局

  盐湖分局办公室主任

  卫建斌

  

 

  属地街道

  责任人

  

 

  东城办书记

  董文丽 18303590039

  南城办主任

  石自勇 13935938528

  中城办主任

  黄聪妮 15835955929

  

 

  东城办主任

  王鹏飞19335941419

  安邑办主任

  孔繁荣 13653592001

  

 

  北城办主任

  王春辉 13803470007

  西城办主任

  谢  峰 15535910001

  大渠办主任

  张  岩 18534306666

  姚孟办主任

  杨晓臣13653449555

  

 

  安邑办书记

  王坚强 13233200555

  

 

  区直部门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  剑13903591028

  

 

  区住建局局长

  张  波13903592210

  

 

  区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  勇13008008960

  

 

  区村镇管理中心主任

  王铁鹏13008001120

  

 

  市监局副局长

  原绍敏13303591833

  南城所所长

  王拥军13303591700

  

 

  市监局副局长

  王宏波18603591926

  安邑所所长

  柴建明13546592888

  

 

  市监局副局长

  宁胜斌13513595128

  北城新区所所长

  张  静15835993666

  

 

  市监局副局长

  王宏波18603591926

  安邑所所长

  柴建明13546592888

  

 

  区直部门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董建福18935088518

  白天(早7:00-19:30)

  一中队责任人

  李  超13313598883

  夜间(19:30-次日早7:30)

  交警公路巡警责任人

  张  强1893508872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常华雷18903489777

  全天24小时

  安邑中队责任人

  杨保国17735928777

  

 

  交警大队纪检书记

  贾国喜18935088638

  白天(早7:00-19:30)

  三中队责任人

  雷登朝13313590909

  夜间(19:30-次日早7:30)

  机动中队责任人

  冯耀斌18935088312

  

 

  交警大队队委

  师  磊13313590159

  白天(早7:00-19:30)

  七中队责任人

  赵蕊娟18935088619

  夜间(19:30-次日早7:30)

  摩巡中队责任人

  李尚伟13333592345

  

 

  生态环境执法分队点位

  负责人

  

 

  徐  军  17303478816

  马  敦  18003599350

  

 

  毛尚荣 18003599398

  穗长征 17303478805

  

 

  张  昆 18003599065

  马  敦 18003599350

  

 

  毛尚荣 18003599398

  姚  挺 18636328633

  

 

  生态环境执法分队点位

  巡查人员

  

 

  张利民   18035903539

  薛淑琴   17303478827

  郭艳琴   19903595078

  

 

  毋  峰   19903595182

  周  平   19903595071

  

 

  郭安全   19903595098

  针晋晨   19103599081

  刘  杰   18003593088

  张红云   17303478815

  

 

  毛 尚 荣 18003599398

  上官彬彬 13327480000

  

 

文件解读:【图解】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2022-2023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