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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实施2022年度养老保险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5 20:27 来源: 区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补贴范围要求
(一)具有盐湖区户口
(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了盐湖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2.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补贴方法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2/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补贴期限
1.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2年;
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3年。
五、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流程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
4.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招工表原件及复印件
5.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
流程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所需资料
1.《盐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2022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申报表》;
3.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度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显示是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的);
7.一寸红底照片2张。
8.个人的“农商行”账户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9日—9月9日,根据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七、申报地点
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建工大厦11楼1113室)(0359-2023905)
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