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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村乡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2 11:11 来源: 冯村乡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有效打击我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日常,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根据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乡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一、巡查范围
日常检查巡查的范围为我乡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管辖范围。
二、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为大队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住建、文化旅游、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交通、人力资源、商务工商、水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巡查主体
我乡行政执法大队分,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以交办单的形式要求整改到位。
四、巡查方法
坚持每日巡查,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适时开展错时巡查。对于群众举报的信访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巡查到位、核实到位、处置到位。
五、巡查记录
明确专人做好巡查台账记录,每天巡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巡查台账,对巡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处置情况等要认真记录,并做好照片的收集工作,做到事事有记录为,件件可回溯。
六、巡查报告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处置,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置,不能现场处置的,做好登记,保存影像资料,交大队会议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