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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10-14 18:01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兄弟县市发送区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请求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通知指示。
6、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区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8、负责全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监管;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9、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区直各委、局、办及部门所属单位的印章。
10、负责全区外事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我区对台、港、澳交流事宜。
1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金融工作发展。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府办内设综合科、机要室、秘书科、会务科、督查室、信息中心、金融办、台港澳办公室、提案议案室等 9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