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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聚焦>专题回顾(已归档)>疫情防控

转扩!10月2日至4日,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发布日期:2022-10-02 11:35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盐湖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突然暴发、局部聚集等特点。9月27日以来,我省多地已报告20余例本土感染者,涉及多条传播链,并造成续发。为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防范疫情隐匿传播风险,按照省委第107次、市委第116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10月2日至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城区各街道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及范围

  10月2日7:00至12:00:姚孟、安邑、大渠、经开区;

  10月3日7:00至12:00:北城、高新区;

  10月4日7:00至12:00:西城、中城、东城、南城。

  当日开展核酸采集的区域,除区疾控中心采样点、火车站采样点、高家垣社区采样点等24小时核酸采样点外,该区域内所有便民核酸采集点全部暂停工作。

  核酸检测期间,当日5时起检测范围内所有小区、居民区、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等场所一律只进不出。7时开始核酸检测。核酸采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志愿服务者,要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5:30前准时到岗。

  三、注意事项

  请检测范围内所有人员主动配合,检查好各自“晋快检”信息,无“晋快检”的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无身份证人员),有序前往检测点接受采样。

  各相关街道、各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公寓、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

  接受核酸检测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对其健康码赋黄码管理。对干扰检测秩序、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