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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6 16:01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修订背景
202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出现调整,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运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运政办发〔2019〕29号)和盐湖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运盐应急总指办发〔2021〕4号)要求,成立制定编写组,编写预案。
二、预案修订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区文化和旅游(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等领域,下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预案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运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运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盐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调整运城市盐湖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等。
四、预案章节解读
本预案共分八个章节,包括:1.总则;2.应急指挥体系;3.风险防控;4.监测和预警;5.应急处置;6.应急保障;7.预案管理;8.附则。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本预案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涉及范围,包括相关的体育、文物领域的突发事件;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第二章 应急指挥体系。由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体系组成办公室。
第三章 风险防控。文化和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隐患。
第四章 监测和预警。包括隐患监测与研判、风险预警、预警发布、预警解除四部分。
第五章 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三部分。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区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发生突发事件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区级响应。
第六章 应急保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通信、电力、后勤服务、交通运输、气象预警、应急资金以及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章 预案管理。重点明确了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分别制定各单位部门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下级预案,并做好预案衔接;明确了各部门承办各类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旅游团队人员中毒、团队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处置。
第八章 附则、附件。附图和附表。明确了盐湖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盐湖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盐湖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