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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标  题: 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8-30
主 题 词:

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15:56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区三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明确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安排及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填写须知》要求,决定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启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和体育、文旅、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区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按照《山西省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类制定实施细则及标准、严格分类登记和审批工作。

  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2022年3月4日,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召开了联络员会议,会议议定: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文旅局管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管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体育中心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审批部门的相关要求,明确审管衔接信息推送联系人,做好审管衔接工作,制定各自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方案,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方位的日常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违规培训行为。

  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工作。目前我区证照齐全的体育类4所、科技类4所、文化艺术类112所、综合类20所机构全部完成了平台应用和上架运营工作,后续各主管部门还要做好信息伴随式采集、及时性审核,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为培训机构信息化监管奠定基础。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实现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审核、运营管理、资金监管、执法监督、年检年审、风险预警与处置等信息全流程监管。要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监管平台全面应用。(登录监管平台子账户及应用等相关事宜,与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中心杜运来同志联系,电话:18635982893)

 

  运城市盐湖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代章)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