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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8-10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运盐政办发〔2022〕37 号

发布日期:2022-08-10 11:13    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运城市盐湖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准工作方向

  做好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盐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提升公开质量

  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日常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的有效性。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开的及时性,严禁“一阵风”“运动式”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

  三、扎实推动工作落地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贯彻举措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运城市盐湖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行动计划.pdf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运盐政办发〔2022〕37号).pdf

解读:【图解】《关于持续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