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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0 10:52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巩固盐湖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促进盐湖区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批上级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运盐农发202219号)和盐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动物防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运盐财农指202243号)等文件精神,经6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一是对2021年种猪场引进种猪、规模场购入二元母猪予以补贴;二是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补助。

  二、拟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1.种猪场引进种猪补贴。运城市盐湖区龙居众志诚家畜饲养专业合作社。

  2.贷款贴息补助。运城市牧星牧业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0日—6月25日。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畜牧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运管

  联系电话0359-8681009

  特此公示!

  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