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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06
标  题: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06
主 题 词: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17:06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保证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运城市盐湖区招生委员会会议精神,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决定在高、中考期间(6月1日—6月30日),开展打击城区噪声污染的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要求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市区内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超标排放噪声。

  二、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一切排放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市区所有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遵守作业时间,夜间9时至次日7时期间坚决不得施工。

  四、市区内一切车辆,昼间禁止使用喇叭,夜间禁止鸣笛。

  五、所有文化娱乐场所(舞厅、露天舞厅、夜间卡拉OK、摊点等)禁止对周围环境排放噪声,所有营业场所不得超标排放噪声。

  六、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时,严禁施工人员在夜间和午间休息时进行噪声扰民作业。

  七、禁止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

  6月1日开始,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将组织执法队伍开展控制噪声污染专项行动,对市区所有噪声源、尤其对考场周围噪声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控制高、中考噪声,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生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类超标排放噪声向环保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对建筑施工噪声向市城市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45;对车辆鸣笛、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室内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共同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