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面管控 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7号
发布日期:2022-03-14 09:04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于强化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近期,奥密克戎成为我国新冠肺炎流行的主要变异毒株,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截至3月8日,我市临猗县共报告5例阳性感染者,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激增,疫情防控难度加大。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通知如下:
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经营场所要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行程卡、山西健康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严格将核验“山西健康码”作为通行必须凭证。杜绝只查一码行为,防范使用截图等虚假亮码现象,发现健康码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区防控办。对不履行查验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整改。
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5%。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走读学校要落实师生员工点对点管理,尤其不得举办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培训、促销等室内聚集性活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开展线下教学活动。临时关闭洗浴、足疗、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及50人以下的宾馆(含民宿)等场所。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防控办批准。全区停办大型演出活动、宗教活动、庙会、展销促销等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单位不得承办5桌以上的聚餐。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通过广播、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引导居(村)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服从全区疫情防控大局,不信谣、不传谣,少聚集、讲卫生,注重个人防护。
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主管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准落实属地责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关停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本通告自3月14日起实施,后续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