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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1-30
标  题: 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约谈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1-30
主 题 词:

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2-01-30 15:30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1月29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约谈会,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就餐饮单位如何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年夜饭”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随后,各餐饮单位现场签订了《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实自身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责任。

        会议要求,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落实清洁消杀、做好来客登记和场所消杀登记;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餐饮五登记”台账管理,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要达到“三证、三专、四不得”标准(“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四不得”: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要全面推行文明用餐理念,按照《2022年1月21日运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限量、错峰”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5%,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及非现金结账。

        该局将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营造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