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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单位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1-21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单位简介

发布日期:2022-01-21 17:09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机构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南路与银湖东街交叉口,盐湖区行政办公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8时30分至12时,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办公电话:0359-5738000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关于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教育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深化全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推荐、考察、考核、聘任与解聘中心校、初中、区直校(园)、城内小学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区校园绿化、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制定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全区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工作。

  (六)统筹规划、指导全区中职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七)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高中(含职业中学)及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职称(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指导、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二)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及举办者变更核准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