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池神庙片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8-27 16:02 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批〔2021〕13号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池神庙片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批 复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收回池神庙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盐自然资发〔2021〕2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收回远运城市盐池文物保护所(银湖东街与解放南路交叉路口南侧)18026.91平方米(约27.04亩)、南风化工集团元明粉三部(解放路南端西)94344.19平方米(约141.52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