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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资金管理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12-27
标  题: 盐湖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完成建设通过验收的6家主体(第二批)补助资金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27
主 题 词:

盐湖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完成建设通过验收的6家主体(第二批)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7 13:4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要求,对完成冷链建设,验收合格的6家建设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天(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联系电话:0359-2022173

  电子邮箱:yhnyncjkjg @163.com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044000

  附件:2021年盐湖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公示.xlsx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