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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1-19
标  题: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7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1-19
主 题 词: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7期)

发布日期:2021-11-19 11:12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56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0批次,合格样品549批次。

        不合格样品20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19批次,分别为运城市盐湖区龙居洁洁干菜店销售的黄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其检出值为40.6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盐湖区龙居洁洁干菜店销售的绿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其检出值为46.7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其检出值为5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山西大商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12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山西大商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皇帝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13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大渠红兵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超标,其检出值为0.11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大渠刘红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麦芹中铅(以 Pb 计)超标,其检出值为0.24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运城禾森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26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相娟娟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46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相兰兰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26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山西河小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中铅(以Pb计)超标,其检出值为 0.541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萌萌水果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1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西城郑涛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其检出值为42.0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盐湖区西城郑涛蔬菜店销售的西芹中甲拌磷超标,其检出值为0.0948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运城市盐湖区西城金栋蔬菜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15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敬军蔬菜店销售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其检出值为 2.3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其检出值为0.083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街道鑫源蔬菜水果零售店销售的绿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其检出值为91.7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运城市盐湖区东城余记海鲜烧烤店销售的梭子蟹中镉(以 Cd 计)超标,其检出值为3.1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山西坤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其检出值为1.2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2.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艳泽超市销售的凉粉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其检出值为1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合格样品549批次,具体为:

        1.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等3项指标。
        2.餐饮食品26批次,检验项目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3.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等1项指标。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等4项指标。
        5.蛋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3项指标。
        6.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3项指标。
        7.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2项指标。
        8.方便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3项指标。
        9.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兽药残留等2项指标。
        10.糕点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1.罐头1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3项指标。
        12.酒类7批次,检验项目为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2项指标。
        13.冷冻饮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2项指标。
        14.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死、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5.肉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等3项指标。
        16.乳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理化指标等2项指标。
        17.食糖9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等1项指标。
        18.食用农产品339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1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20.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21.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等4项指标。
        22.水产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23.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等1项指标。
        24.速冻食品1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3项指标。
        25.糖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2项指标。
        26.调味品19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等4项指标。
        27.饮料1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等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3.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4.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5.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6.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7.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叶菜类蔬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芹菜中甲拌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8.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冰鲜鱿鱼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9.铝主要是在制作凉粉、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粉丝、粉条、凉粉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所致。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长期过量食用可致食源性疾病。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2021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 2021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