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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4期)
发布日期:2021-10-14 16:04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31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316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3批次,分别为:运城市盐湖区中城阿亮青菜店销售的黄豆芽的铅(以 Pb 计)超标,其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运城市盐湖区高凡青菜店销售的小白菜的氧乐果超标,其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运城市盐湖区中城俊山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的毒死蜱超标,其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316批次,具体为:
1.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2.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3.方便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4.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兽药残留、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5.糕点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6.罐头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微生物指标等3项指标。
7.酒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项指标。
8.粮食加工品2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生物毒素等4项指标。
10.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2项指标。
11.调味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生物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2.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3.食用农产品242批次,检验项目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生物毒素、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项目分析
1.铅(以 Pb 计)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豆芽中的限量值为0.1mg/kg。
豆芽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豆子在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或者是豆芽生成过程中生活饮用水中带入。
2.氧乐果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蔬菜,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小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蔬菜中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超量使用,或者没有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而急于上市造成的。
3.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上海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蔬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超量使用,或者没有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而急于上市造成的。
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