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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10:14 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发〔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
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更好践行普惠金融,全力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区财政局会同区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制定了《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拟协调涉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联手合作,把对三农的多层面帮扶形成一个金融服务集合体,以强大的阵容合力,助推我区三农事业、建设美丽乡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十四五”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金融服务三农新模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深刻变革,农业生产进一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融合化、多样化发展,盘活农村资源,健全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更加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二、思路与模式
区财政局和区金融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区财惠金服平台负责实施,通过构建“政府(涉农职能部门)+银行(各合作金融机构)+担保(政府性担保机构包括: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运城市财联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平台(区财惠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四位一体的农业信贷融资新机制,打造新型支农惠农金融服务综合体,抱团增信,合作共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三、服务范围和对象
服务范围主要是:盐湖区域内的涉农企业,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蔬菜、水果、农资、农机、农技、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业新业态。
服务对象主要是:盐湖区域内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四、三农振兴贷项目及特点
根据国家扶持政策和三农实际需求,政府(涉农职能部门)、银行、担保、平台共同设立“三农振兴贷”金融服务项目。银行根据服务项目推出符合的金融产品。企业在平台线上提出融资需求,银行线上接单、线下对接。
重点突出以下特点:申请程序简单,方便快捷;审批时间短;利率低;额度小;担保方式灵活;受众群体广。
五、业务流程
区财政局和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协调涉农职能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分类统计,为区财惠金服平台提供农业经营主体详细名单。平台负责名单的初审和筛选,推荐给银行和担保机构。银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企业, 由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后发放贷款。逾期违约出现风险,由担保机构按约定代偿。财政部门根据银行和担保机构涉农业务增量奖补机制进行奖补。
六、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
政银担及平台要注重发挥各自优势,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共识,简化程序,提高时效,全力助推金融活水涌向“三农”。
1. 涉农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成立领导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方案,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在加大力度做好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包括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产业、分类别、分规模进行详细摸底,了解其生产经营、信贷需求,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2. 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调查了解三农具体融资需求,不断创新和优化支农惠农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发放流程,降低贷款利率,为三农提供快速有效的融资支持服务。
3.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深化银担合作,放宽担保条件,降低担保费率,简化担保审批程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切实解决农户、涉农企业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4. 平台要重视发挥好连接银行、担保与新兴农业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各方的协调、引导和推动工作,促进银行信贷资金精准投向“三农”。
5. 区金融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建立“四位一体”各方协调联席会议机制,主要对本方案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得到交流推广,使各项落实渠道更加畅通无阻,工作更加殷实务实和卓有成效。
6. 财政部门要同涉农职能部门联合建立“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余额奖励” 和“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涉农担保保费补贴”的激励机制,并就两项奖补资金政策落实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抓好落实。明确财政和涉农部门在办理奖补资金发放与审批监管过程中的职责和操作流程,规范奖补资金条件与审核审批工作,实施办理奖补资金和监督检查与金融机构支农资金跟踪分析,为实现“一奖一补”政策取得效果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盐湖,离不开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有力支持。涉农职能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全面乡村振兴战略这个重心,加强政策引领,通过适当的财政奖补扶持政策与信贷资金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激励区域内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三农。
附件:《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 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附件
《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推动盐湖区《创新“政银担”金融支农合作模式 助力盐湖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架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孙冬青
副组长:董学亮 柯彩云
成 员: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区果业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扶贫开发中心、区蔬菜发展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
2、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3、实施单位:盐湖区财惠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合作银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农行盐湖支行,农行北城支行。
5、担保机构: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运城市财联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职能分工
1、涉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负责对农业经营主体分产业、分类别、分规模统计造册,报送财惠金服平台。
2、财惠金服平台根据报送名单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审,将有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推荐给银行和担保机构。
3、银行对推荐名单进行线下对接,实地了解,根据信贷要求发放贷款。
4、对需要担保的农业经营主体,由担保公司尽调后提供担保。
三、业务流程
四、服务范围和对象
盐湖区域内涉农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五、金融产品
财恵金服平台协同各金融机构根据四方单位共同设立的“三农振兴贷”金融服务项目,推出符合的各类金融产品。
六、产品详情
1、年化率:不高于5.5%。
2、额度:10-1000万元。
3、担保费率按0.5%收取。
七、奖补政策
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奖补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八、附则
本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为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根据实施效果再另行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