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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中小企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8-17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介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8-17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介绍

发布日期:2021-08-17 16:19    来源: 区中小企业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机构名称:盐湖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市府街3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点至12点,下午14:30至18点

  办公室电话:0359—6363256

  本单位介绍:运城市盐湖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隶属于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为副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则,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全区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园区建设。

  (三)监测、分析、预测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全区各类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五)对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创建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创新基金项目。

  (六)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省、市区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市县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参与省、市区级基本建设资金、技改资金、能源基金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相关资金项目。

  (七)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承办各类人才的职称审报、评定工作,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协调落实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环保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职业卫生、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十一)承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