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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09:02 来源: 区能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发〔2021〕 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2、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 5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运城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运城市盐湖区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进一步调整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使用散煤燃烧污染,推动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争当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中心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平原地区农村”的路径,围绕“禁煤区”向外辐射,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乡镇,实施整村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21年10月20日前,全区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 15731户。其中: “煤改气”完成4231户,“煤改电”10000户,集中供热完成15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今年,运城市中心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北相镇北相村、南相村要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重点实施集中供热;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利用工业余热实施集中供热;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回头看”,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重点推进解州、金井、泓芝驿、上郭等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没有气源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加大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有条件的乡镇试点推广地源热泵集中供热。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的偏远山区农村,可因地制宜推广符合清洁取暖标准的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供暖。
四、补助标准
2021年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如下补助标准执行:
- 中心城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区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 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区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 中心城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区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 农村“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区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3500元/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因人事变动,区政府决定调整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继续负责全区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清洁取暖办)设在区能源局。区清洁取暖办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牵头制定全区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方案,负责市区两级财政资金计划安排、日常调度、组织督导检查,迎接国家四部委对试点城市的绩效评价检查工作,要充实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区直各单位之间及区乡两级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各乡镇办工作职责
各乡镇办是本行政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改造户的锅炉拆除和炉具、散煤集中清缴工作。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科学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项目落地。负责本区域清洁取暖工程施工安排、安全质量监管、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全面初验工作,并落实好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定期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区直各部门工作职责
区能源局负责全区“煤改电”工作,制定全区“煤改电”专项方案,制定全区“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督促各乡镇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及用电安全工作,协调国网盐湖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全区“煤改电”目标任务。
区住建局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做好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作,负责北相镇集中供暖和全区“煤改气”工作,制定全区“煤改气”实施方案,制定全区“煤改气”气价补贴方案。督促相关乡镇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气”及用气安全和工程的初验工作,确保完成全区集中供暖和“煤改气”目标任务。承担全区“煤改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龙居镇生物质锅炉的移除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金井、三路里、上王生物质锅炉改造户的安全教育工作,实现安全取暖。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清洁取暖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好市级资金,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按照区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全区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市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负责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审定、全区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负责“禁煤区”范围内生产企业清洁取暖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编制)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负责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督促乡镇办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安排承压锅炉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禁煤区”范围内商业经营门店的清洁取暖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清洁取暖的好处和补贴政策,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打造清洁取暖示范工程和典型做法,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区供电公司负责全区电网改造工作,加强与各乡镇办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11月15日前煤改电设备下户线改造完毕,实现全面通电,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 企业工作职责
企业负责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和售后服务工作,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集中供暖、电采暖设备、天然气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供热管网提前铺设到户。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冬季清洁取暖领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中央资金对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要求,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市、区两级清洁取暖运行费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完善修订《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方案》,降低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支出成本。在整村推进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加大政策和资金补贴力度,确保这些人群用得上、用得起。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今年盐湖区对电网配套工程按总投资2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一是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二是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节能环保锅炉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对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乡镇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区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办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清洁取暖办。区清洁取暖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办清洁取暖工作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确保今年10月底前各项改造任务全部完工,保证实现居民温暖过冬。
附件1
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因换届人事变动,区政府决定调整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薛永琦 区 长
副组长:孙冬青 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董学亮 副区长
霍国荣 副区长
成 员:卫晓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解治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子淙 区能源局局长
杨 耕 区发改局局长
姚建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克功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局长
邵红福 区住建局局长
李革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志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艳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世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卫江鹏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常卫东 区供电公司经理
王玉成 东城办事处主任
谢 峰 西城办事处主任
石自勇 南城办事处主任
王春晖 北城办事处主任
黄聪妮 中城办事处主任
杨晓臣 姚孟办事处主任
孔繁荣 安邑办事处主任
张 岩 大渠办事处主任
武晓鹏 解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庆庆 龙居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明晖 陶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娟 泓芝驿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启云 北相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润 三路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世鹏 东郭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峰 席张乡人民政府乡长
靳 飞 金井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苏玉 王范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海科 冯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瑞生 上郭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鹏 上王乡人民政府乡长
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督促分管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成员由区直相关单位抽调专人联合组成,在区能源局集中办公。
办公室主任: 肖子淙(兼)
常务副主任: 闫军峰 区能源局副局长
副 主 任: 焦结彩 区发改局副局长
姚建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 剑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海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义君 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副局长
冯志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附件2
盐湖区2021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表
序号
|
乡镇办
|
煤改电 (户)
|
煤改气 (户)
|
集中供热 (户)
|
1
|
龙居镇
|
590
|
|
|
2
|
解州镇
|
2100
|
|
|
3
|
泓芝驿镇
|
2700
|
1163
|
|
4
|
北相镇
|
|
|
1500
|
5
|
三路里镇
|
|
360
|
|
6
|
上郭乡
|
710
|
2708
|
|
7
|
金井乡
|
3900
|
|
|
合计
|
|
10000
|
4231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