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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854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7-19 15:53    来源: 区住建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盐湖区住建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城乡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三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盐湖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名),中心下设综合股和村镇股两个股室;盐湖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名);盐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2名)。

  一、办公室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负责文电、信访、保密、新闻宣传、安全、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制定、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负责制定城乡基础项目计划;负责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审工作。

  二、城乡建设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拟订盐湖辖区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指导盐湖辖区市政公用设施有关建设工作;负责盐湖辖区城乡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盐湖辖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参与盐湖辖区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各乡(镇、办)各园区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建设有关工作。

  承担盐湖辖区新建道路的园林绿化及独立较大的新建公园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盐湖辖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盐湖辖区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指导盐湖辖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镇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盐湖辖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盐湖辖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负责盐湖辖区建筑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省、市级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的实施;执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盐湖辖区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盐湖辖区建筑工程担保管理、劳动保险等有关工作;负责认定盐湖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盐湖辖区建筑工程报建等各项招投标类备案;负责盐湖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盐湖辖区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盐湖辖区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一线操作工人专业技术进行培训。

  指导盐湖辖区建筑节能的推广使用、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勘察设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推广应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指导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盐湖辖区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管理工作;落实省、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执行省、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监管盐湖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盐湖辖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推广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负责盐湖辖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负责施工现场综合评价、工程质量、劳动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盐湖辖区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盐湖辖区房地产市场建设行为的职责。

  四、盐湖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盐湖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是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股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等;协助做好全区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协助做好盐湖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搞好村镇建筑节能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配合做好村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乡村建筑市场监管、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事、法治建设、村镇建设年报统计等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盐湖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盐湖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股级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股级)。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配合做好全区现代建筑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工法等推广应用;参与开展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培训;做好受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竣工评定的验收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工程质量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配合指导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抽查辖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评价受委托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做好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支持工作,对发现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执法建议;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盐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

  盐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为副科级。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盐湖区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综合协调工作,对乡镇办、环卫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全区乡村垃圾分类工作办法及具体实施。负责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负责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城乡主要道路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环卫经费。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领导下,配合做好相关人事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