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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 题 词: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1-07-19 12:48    来源: 区税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上级税务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本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市税务局拟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内设13个股(室),派出13个分局(所),设置2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法制股、税政股、纳税服务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纪检组共13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单位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和因私出国(境)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3.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金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以及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6.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7.纳税服务股

  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数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办12366转办工单;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及服务效能评价与监测;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实施纳税人需求收集、分析和应对。

  8.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繳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9.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统筹管理面向纳税人的各类征管措施;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申报纳税、欠税、普通发票、个体工商户等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各类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业务维护工作,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10.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采集、集中存储、加工处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合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税收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11.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纪检组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包括: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东城税务所、西城税务分局、南城税务分局、北城税务所、中城税务所、安邑税务分局、解州税务分局、龙居税务分局、北相税务分局共13个分局(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包括:信息中心、票证所共2个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系统运行中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票证所:负责贯彻税收票证管理办法;拟定年度票证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汇总、审核税收票证需用量;票证领发工作的监督检查;损失、停用票证的缴销和管理工作;保管到期税收票证的核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