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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836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发文机关: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盐湖区统计局单位介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 题 词:

盐湖区统计局单位介绍

发布日期:2021-07-19 12:12    来源: 区统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机构名称:运城市盐湖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市府街30号西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0359—2360103

  运城市盐湖区(一下简称区统计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区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服务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区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扶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做好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受运城市统计局和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运城市统计局设在我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