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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区直单位概况>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822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文机关: 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运城市盐湖区水务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 题 词:

运城市盐湖区水务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7-19 10:40    来源: 区水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劳资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规划计划和财务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审核全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水利资源和建设管理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编制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承担实施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域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文信息、情报预报、全区水资源公报;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监测。

  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提出全区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指导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区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区管河流干堤、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区水库、水电站大坝、拦河闸(坝)工程改造规划;指导编制全区水库、拦河闸(坝)工程运行调度规程;负责区管调水工程、水库、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区管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区级河长交办的工作;督促区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级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指导河长制考核工作。

  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承担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区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五)行政审批股  编制1名  股级职数1名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水违法事件查处;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交流事务。

  下属机构:

  运城市盐湖区水利发展中心,加挂运城市盐湖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牌子,为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7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运城市盐湖区水资源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运城市盐湖区河库务管理中心,为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名,股级职数1正1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