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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区拟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5 10:44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我区医药机构评估组评估,运城仁济医院、运城爱尔眼科医院2家医院,盐湖李芳中医诊所、盐湖青龙口腔诊所等24家诊所、门诊部和社区服务站均达到了盐湖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盐湖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信息股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邮寄或直接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信息股,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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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