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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3 22:37    来源: 区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年度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2019年8月23日);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014年以后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或者未满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试(聘)用期等的截止时间,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19年8月23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盐湖区人社局通过新闻媒体、运城市盐湖区政府网、盐湖区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盐湖区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www.yhrsks.com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00—9月6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均以发布公告时间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3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8日17:0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9月9日8:00--12:00。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关注笔试信息发布,登陆盐湖区人事考试网(
www.yh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第二阶段: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见报名网站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的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长150分钟,一堂考完。

3、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报名网站凭准考证等信息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公布分数。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推迟体检,待体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范围。

2.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第三阶段: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与见习期共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综合科:0359--2022054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湖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