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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工程”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
发布日期:2020-05-27 02:52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办发〔2020〕24号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的“十大工程”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对今年主要工作进行全面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现将《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工程”任务分解》及《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按照“指标量化、时限明确、内容可考核、效果能评价”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逐项列出任务细则和工作措施,逐季确定节点计划和完成标准。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落实人员,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确保顺利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及时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与协同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同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按时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存在困难、意见建议,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工作周要分别报送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全年工作总结,十件实事责任单位要按时通过“13710”电子督办系统进行反馈。对未按时限要求上报情况以及推诿塞责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并将此项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三、严格督查,狠抓落实
对各单位每季度反馈的落实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将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呈报区政府领导,并逐一记录在案,通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工程”任务分解;
2.2020年盐湖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
3.运城市2020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盐湖区项目表。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