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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5 11:25 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办发〔2020〕47号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盐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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