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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

索 引 号: 201803216216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21
标  题: 盐湖区收看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
发文字号: YH10000/1003-201800437 发布日期: 2018-03-21
主 题 词:

盐湖区收看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

发布日期:2018-03-21 18:36    来源: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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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日,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区长雷刚,区环保、安监、财政、交通、住建、农委及各乡镇办负责人在盐湖分会场参加会议。

  

  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普查和省情普查,为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本次普查以201712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是山西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副省长贺天才指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基本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污染源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确保普查工作底数清、质量高、应用好,强化协调配合,严格考核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宣传,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会后,雷刚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要强化协调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协同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加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