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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农补贴

索 引 号: 2020070803086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经管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7-08
标  题: 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惠农补贴信息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7-08
主 题 词:

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惠农补贴信息

发布日期:2020-07-08 16:14    来源: 区经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盐湖区作为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区),获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00万元,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面积3万亩以上。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盐湖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运城市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围绕小麦、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实施。

具体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

盐湖区小麦阶段托管实施补助标准为播种环节补助标准为18元/亩;收获环节补助标准为21元/亩;玉米播种环节补助标准为18元/亩;植保补助标准为3元/亩;收获环节补助标准为30元/亩。高粱实施托管补助标准参考玉米各个环节补助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