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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17:13 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协调发〔2021〕3号
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运协调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政放权,区政府依据市政府决定,落实省、市文件取消行政事项5项,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事项6项,现予以公布。
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和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1、区政府落实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2、区政府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清单(共6项)
运城市盐湖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