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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湖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4 16:21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盐政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3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5]77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和保护工作,为弘扬我区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幸福盐湖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盐湖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运城市盐湖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传统医药
盛义堂膏药
二、传统手工艺
解州王剑羊肉泡
传统手工榫卯结构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