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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 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05 11:22    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明确解读范围

起草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自身名义或以自身为主联合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二、规范解读程序

实行“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起草单位在起草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需由起草单位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及分管工作领导审定,必要时报主要负责领导审定。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科室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

(三)提请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批。

(四)解读材料原则上与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创新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形式包括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解读、上路宣传等。 解读单位应结合实际,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方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内容的传播力。根据需要聘请政策解读专家建解读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解读机制

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解读材料完成后要及时上传至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