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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文化馆建设莫忽视来源: 发布 时间:2010-08-16 作者:

  农村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并发挥重要作用,是当前农村文化要研究的新课题。

  公平享有充分的文化权利是现代文化的重要标志。然而目前,农村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相对单一,相当一部分农民仍处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状态。虽然许多村庄建起了文化馆、文化广场,但一年到底根本没有文化活动,阵地成了摆设,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让农民享有充分的文化权利,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创建和谐的文化生态环境,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农村阵地,是文化馆的责任和任务。文化馆要充分发挥文化塑造人、提升人的素质的重要功能,有计划、有组织地带领农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如编创一些具有丰富的社会内涵、能及时反映当前各种社会变化的小戏、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乡下巡回演出,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公益文化服务水平不相适应问题较突出。随着多渠道、多体制、多层次、全社会办文化的热潮逐步兴起,而原来公益文化的“一统”格局被打破,农民享受的公益服务少之甚少。如临猗县是一个有54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人口的80%以上,而农民唯一能享受到的“公益文化”大餐就是每年春节期间县城举办的文化活动。

  新形势下,文化馆应拓展其服务领域,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旗帜鲜明的坚持公益性原则,无偿向人民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实惠。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保证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