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环保局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来源: 发布
时间:2010-04-30 作者:
一是加强对非法采矿窝点进行巡查监管。实行由专职部门负责,专门人员巡查的监管制度,通过拉网式排查,确保违法采矿窝点不遗漏。二是严格规范采矿秩序,坚决取缔破坏生态环境的小选矿窝点。现已依法取缔了集中在盐湖区东郭镇小李村的50家选矿窝点。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产业转型。积极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于清洁生产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一律从简从快,提高服务意识,搞好窗口服务。
供 稿: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丁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