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已在区人社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二、面试程序及办法
1、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讲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时间2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入围人员板书、普通话及对教材的理解。讲课不得使用各种辅助手段,答辩由评课组长随机发问,每人回答一个题。
报考音乐和舞蹈学科面试采取以现场表演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表演内容自定,所需器材自备。
2、讲课内容
报考高中、职中学段除通用技术学科讲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教材,其它学科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2008年课改前普通高中教材(报考职中学段面试内容为相近学科:财会讲数学、数控讲计算机);
报考初中学段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盐湖区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小学体育、计算机学科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初中教材;
报考小学英语、数学学科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小学教材;
报考幼儿教师讲课内容为指定课题;
报考音乐及舞蹈学科讲课内容为才艺表演。
答辩内容为本学科知识或者与试讲课相关的内容。
3、面试通知书办理
符合面试条件人员须于7月8日下午3:00——5:00持身份证在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政府西二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人员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时间:7月9日
面试地点:盐湖区舜帝复旦示范小学
5、面试工作人员安排
A、面试工作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和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机关的同志担任。主要设面试现场领导组,下设考评组、抽签报到组、监督组和后勤组。
B、面试考评人员由领导组抽取区以外专业资深教师组成。共分文科组、理科组、综合组三个考评小组,每个考评小组由评委、计分员、监督员组成,共21人。其中:
文科组(7人):评委5人(高中语文2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政治1人)、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
理科组(7人):评委5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
综合组(7人):评委5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计算机1人、高中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
面试考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条执行。
6、组织面试
A、评委及工作人员按统一时间要求在通知地点报到,并接受封闭式管理,自报到之时起到面试结束前不得外出和与外界联系,所有人员自带通讯工具全部上缴统一管理。
B、7月8日下午4:00公布讲课课题,面试人员届时到报名处查看。
面试人员根据课题提前备课,备课要求:
1、使用统一备课纸;
2、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3、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4、教案不得写姓名、地址等与本人信息有关的内容,否则按作弊处理。
C、面试流程:
①、7月9日早6:30——7:30由本人持《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地点报到抽号确定讲课时间,并领取《讲课通知单》。
②、报到编号,面试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时间持身份证和《讲课通知单》提前20分钟报到,并将所有证件交报到处,将手机等不允许带入面试室的物品放至指定地方,然后由工作人员随机编号,此号是面试人员的代号,在面试过程中以代号出现,不得使用真实姓名和透漏个人籍贯、经历等相关内容。根据讲课时间,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提前5分钟到讲课室门外等候讲课。
③讲课答辩,面试人员讲课所需教材由个人自备,讲课时只需带课本和教案,其它书籍等物品不得带入讲课室,舞蹈展示所需器材自备。
④讲课结束后将“备课教案”交计分员处,同时由计分员宣布成绩。
⑤到报到处领取所交证件,离开考场。
D、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的评定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等级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即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①、面试考评细则
项目 | 分值 | 具体要求 |
教学 基本功 | 30分 | 教态端正,自然亲切,仪表端庄,举止得体(10分);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布局合理,突出重点,无错别字(10分);普通话标准,自然流畅,简练生动,通俗易懂,音量适中,无语病(10分)。 |
教学内容 | 30分 | 观点正确,知识完整,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0分);难点突破,密度合理,条理清晰(10分);着眼双基注意培养能力,基本功扎实,无知识性错误(10分)。 |
教学方法 | 25分 | 教法得当,敢于创新(10分);课堂结构合理清楚,节奏适度,衔接紧凑,逻辑严密(5分);绘图规范,学科术语规范,课堂效果明显(10分)。 |
教学理念 | 10分 | 有课堂教学创新意识,能有效调动学生积极思维(5分);寓思想教育于知识教育与能力培养之中(5分)。 |
答辩 | 5分 | 审题正确,思路清晰,知识准确,表述完整。(5分) |
②、每位考评人员根据面试考评细则,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音乐和舞蹈学科评价由考评人员根据面试人员表演内容、难易程度、功底、创新、服装、答辩以及个人仪态自行综合评价,并得出合计分数。
③、计分员对评委给出的成绩进行统计,计算平均分并确定等级(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现场宣布告知面试人员。
④、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考评人员对面试成绩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成绩登记。
三、录用办法
1、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即合格)。
2、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学段、学科的不同,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排序。
3、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如违犯以下纪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①、面试开始后未报到的考生;
②、在面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外界联系的考生;
③、将教材以外的书籍或电子存储器材带入考场的考生,舞蹈学科现场表演必须的器材除外;
④、在面试过程中,使用真实姓名,擅自介绍籍贯、经历等个人情况的考生;
⑤、使用不正当手段与评委拉关系的考生。
2、面试成绩以评委在评课单上的原始记录为最终确认依据。
3、面试人员若对面试成绩有疑义,必须在面试结束离开现场前向领导组提出,否则此类问题过后不予受理。
四、纪律监督
1、面试考评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造成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随时发现,随时予以纠正,并按《暂行规定》作出处理。
3、评课人员、工作人员要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了解考生信息及打招呼、递条子等。
4、具体措施
①面试工作场地实施封闭式管理,非面试评课人员、工作人员和面试人员不得入内。
②面试评课人员、工作人员全部配带胸卡上岗。
③面试评课人员、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全部上缴统一管理。
④面试工作场地启用手机屏蔽仪。
监督电话:0359—2278563(区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