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充实全区农村学校和高中学校师资力量,建设教育强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0名中小学预岗教师。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及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消除我区临时代课教师,把最优秀的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为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岗位计划
岗位计划总额400名,其中:
1、幼儿教师50名。
2、农村小学教师220名。
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70名,音乐40名(声乐侧重15名、器乐侧重10名、舞蹈侧重15名),美术20名,计算机20名,体育20名(田径侧重10名、篮球侧重5名、健美操侧重5名)。
3、农村初中教师30名。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6名,化学6名。
4、高中教师90名。
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化学3名,生物12名,历史9名,地理10名,政治8名,通用技术5名,计算机8名,物理3名,舞蹈2名。
5、职业中学教师10名。
财会2名,汽修4名,数控2名,电子(维修)2名。
四、预岗教师的设立
“预岗教师”是指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教师,暂不办理正式录用手续,通过一定期限的试用,试用期称为“预岗期”,预岗期间在每学年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择优正式录用,同时淘汰一部分教师,凡在预岗期的教师称为“预岗教师”。具体办法如下:
1、凡聘用的人员必须与区教育局签定“预岗教师协议”。
2、预岗期1——3年。从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3、预岗教师在预岗期间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正式录用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在学科相同的情况下,高中教师资格证适用于高中及其以下学段,初中资格证适用于初中及其以下学段。符合此条件即视为“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拟录用为预岗教师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预岗教师的工资待遇:
① 预岗期间工资按全日制学历区别发放。
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 本科:1000元/月
专科:880元/月 中专:780元/月
② 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办法办理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
③ 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6、预岗期间,每年暑期按照《预岗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择优录用正式教师20%左右,同时按末位淘汰制,每年淘汰5%,分三年三期进行,每年均应签订《预岗教师协议》。三年预岗期满后,既未转正也未淘汰人员,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预岗教师协议》,录用办法重新制定。
7、预岗期间,若参加统考被高校录取,需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工资,保留预岗教师资格,由本人自筹并交纳医疗养老保险,按学制顺延预岗期,但须办理离岗、复岗手续,凡不办理相关手续或逾期不归者,视为自动放弃预岗教师资格。
8、预岗教师被正式录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直接进行转正定级,预岗期间工教龄连续计算。
9、预岗教师总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转正、淘汰后的缺额,视情况择优补充。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1、盐湖区户籍,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中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中专学历只限幼儿师范类专业)。
2、非盐湖区户籍,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3、2010年4月底以前已安置到盐湖区差额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六、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边远农村和山区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
5、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的视为专业对口。
① 报考初、高中教师: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报考体育及艺术类学科要求专业对口。其它院校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②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做要求,报考体育及艺术类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专科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凡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者,在全运会获金牌奖者奖励20分、获银牌奖者奖励15分、获铜牌奖者奖励12分;在省运会获金牌奖者奖励10分,所有奖励只算一次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奖励分值计入笔试总成绩。
③ 报考幼儿教师:
全日制中等学校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及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④ 报考职业中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财会、汽修、数控、电子(维修)专业毕业生。
6、凡往届毕业生报名考试前均应在盐湖区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预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区政府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1、区教育局负责起草招聘方案、拟定岗位计划、制定预岗教师考核办法,参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及相关面试的组织实施,负责预岗教师的定岗及岗前培训工作。
2、区编办负责核定预岗计划,办理正式录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3、区人社局负责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及公布成绩,核定审批预岗教师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录用教师的人事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工资及办理各项保险的经费落实,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区物价局负责办理收费许可等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6、区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的全程,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7、预岗教师的考核、转正录用及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区编办和财政部门参与,区监察局监督,共同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和录用;第二阶段为其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和录用;第三阶段为所有录用教师的定岗及岗前培训。具体如下:
A、第一阶段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盐湖区人事考试中心(盐湖区政府西二楼)
联系电话:2278297、2278678(区人社局)
3、报名要求:
① 按规定交考试费150元。
② 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
③ 报名时交验所需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未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院校证明)
④ 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及填写《盐湖区2010年公开选聘中小学预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⑤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报请招聘领导组同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⑥ 7月8日下午,由人社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下发《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面试与录用
1、“211工程”毕业生的确定,按国家公布的211工程院校名单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硕士研究生以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为准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后,符合高中、职中、初中专业要求人员应参加高中、职中、初中预岗教师的面试。
3、不符合高中、职中、初中专业要求人员,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经过面试合格后可录用为农村小学预岗教师。
4、面试形式以讲课为主,根据岗位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
5、公布已录用的人员名单、毕业院校、专业及录用学段和学科。
B、第二阶段
(一)其它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布除已录用人员以外的剩余岗位计划。
2、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盐湖区人事考试中心(盐湖区政府西二楼)
联系电话:2278297、2278678(区人社局)
2087618、2087617(区教育局)
4、报名要求:
① 按规定交考试费150元。
② 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
③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④ 报名时交验所需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未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院校证明)
a、专科及幼师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出具入学前户籍证明;
b、2010年4月底以前已安置到盐湖区差额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须出具单位证明、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及入编证明。
c、已到教育局报到的往届幼师及专科以上毕业生须交验报到证复印件(须加盖“盐湖区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专章”)和档案。
d、报考小学体育岗位者,若获得全运会、省运会奖牌的,应提供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
⑤ 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及填写《盐湖区2010年公开选聘中小学预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5、7月23日—7月25日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
7月25日—7月26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此次预岗教师的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形式,同时根据学科的特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和职中预岗教师需要进行专业面试。
笔试开考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比例,即报考人数不得少于该学段该学科录用人数的5倍。对于部分紧缺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标准为录用人数的3倍,对于达不到报考人数3倍要求的学科,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将岗位计划重新调整。
1、笔试
① 笔试时间:7月27日,笔试地点以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 笔试为闭卷考试。
《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综合知识》满分200分,时间150分钟。
盐湖区二〇一〇年公开招聘预岗教师笔试科目安排
学段 | 公共知识(100分) | 综合知识(200分) | ||
课改前普通高中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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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 现行幼师教材: 教育学(40分)、 教育心理学(40分) | 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 (20分) | 语文(100分)、数学(50分)、 英语(30分)。 | 其它应掌握的哲学、历史、地理、时政等基本知识(20分)。 |
小学 | 现行专科师范学校教材: 教育学(40分)、 教育心理学(40分) | 报考语文、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语文(100分)、英语(30分)、数学(50分)。 | ||
报考数学、计算机学科: 数学(100分)、语文(50分)、英语(30分)。 | ||||
报考英语学科: 英语(100分)、语文(50分)、数学(30分)。 | ||||
高 中 及 农村初中 | 现行本科师范学校教材: 教育学(40分)、 教育心理学(40分) | 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 (20分) | 报考语文学科: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 | |
报考数学学科:数学(100分)、语文(50分)、英语(30分)。 | ||||
报考英语学科:英语(100分)、语文(50分)、数学(30分)。 | ||||
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所报学科(100分)、数学(30分)、语文(50分)。 | ||||
报考历史、地理、政治、舞蹈、通用技术学科:所报学科(100分)、语文(50分)、英语(30分)。 | ||||
职中 | 语文(100分)、数学(50分)、 英语(30分)。 | |||
笔试阅卷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或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
笔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 报考幼儿及所有学段体育、计算机、艺术类学科及职中预岗教师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第二阶段岗位计划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办法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盐湖区二〇一〇年公开招聘预岗教师面试科目安排
面试人员类别 | 面试方式及时间 | 面试内容及分值 | 备注 | ||||
幼儿教师 | 现场测试 (25-30分钟) | 五项基本功测试 (每项10分,共50分) | 统一绘画用纸,其它所需工具、笔自备,钢琴除外。 | ||||
体育教师 | 现场体测 (10-20分钟) | 身体素质测试(20分)、 专业特长测试(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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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师 | 计算机操作(30分钟) | 多媒体和网络(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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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教师 | 音乐 | 现场表演 (5-15分钟) | 面试科目 侧重专业 | 器乐 | 视 唱 | 舞 蹈 | 自备所需工具。 (钢琴除外) |
侧重声乐 | 10 | 30 | 10 | ||||
侧重器乐 | 30 | 10 | 10 | ||||
侧重舞蹈 | 10 | 10 | 30 | ||||
美术 | 速写(30分钟) | 现场通知。(50分) | 自带画夹、笔等工具。统一用纸。 | ||||
职中教师 | 备课(100分钟) 试讲(25分钟) | 现行职中教材内容,现场通知。备课(10分)、试讲(40分) | 统一备课用纸。 | ||||
① 录用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预岗教师计划确定预岗教师人选。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的顺序确定。
面试结束后将在报名地点按规定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和第一阶段录用人员名单、学历及专业,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或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拟录用人选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并报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以外,被取消资格的,不予替补。
监督电话:0359—2278563(区监察局)
②、参加预岗教师考试(笔试、面试)被录用的盐湖区差额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实行预岗期,可直接正式录用为中小学教师。
C、第三阶段
(一)定岗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所有录用人员(包括第一阶段录用人员)总成绩、学历等综合情况分学段、分学科、分地域均衡配置。定岗安排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教育局与预岗教师签订预岗教师协议并统一按排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
一经录用定岗的预岗教师,必须参加上岗前培训:
1、具有与所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预岗教师,培训期10天,培训费1000元;
2、没有与所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预岗教师,培训期30天,培训费3000元;
九、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录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参加岗前培训以及不按时到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4、正在或2010年将在各类高校上学进修第二学历人员,不予录用。
5、预岗教师在“预岗期”内岗位不做调整;预岗教师经考核转为正式教师后,自转正之日起要求在现岗位服务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6、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解释。
十、公开招聘领导组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王志峰(区 长)
副组长:严惠琴(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耿析镭(区人大副主任)
祁武昌(副区长)
冯淑芳(区政协副主席)
马秋来(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常 正(区政府秘书长)
邸广春(区监察局局长)
焦力争(区编办主任)
陈文波(区人社局局长)
卫随德(区物价局局长)
卫运虎(区教育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祁武昌(兼)
副主任:邸广春(兼) 陈文波(兼) 卫运虎(兼)
成 员:杨银锁、杨天鹏(区人社局)
姜光宣、荆 鹏(区监察局)
毋世亮(区编办)
张娟芳(区财政局)
杜尚卫、庞万锁(区教育局)
高红霞(区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